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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民族地区大扶贫格局
2016-09-28 19:10 彭英美[1] 王国勇[2]  审核人:

构建民族地区大扶贫格局

彭英美[1] 王国勇[2]

 一、民族地区农村贫困现状
(一)民族地区农村减贫速度明显加快

2010-2015年民族八省区和全国农村减贫情况

?说明: 1604081054097546234

从上图可以看出,从2011年到2014年,八省区与全国减贫速度同步保持了下降趋势,到2015年明显加快。

(二)民族地区农村减贫速度仍然慢于全国

民族八省区与全国减贫率对比
说明: 1604081055406678762

从上表可以看出:民族八省区减贫率为17.8%,全国同期减贫率为20.6%,民族八省区减贫速度慢于全国。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即贫困发生率为12.1%,比全国(5.7%)高6.4个百分点。

(三)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难度越来越大

民族八省区减贫速度近两年明显慢于全国,进一步表明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难度越来越大。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是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冲刺期的聚焦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最短板,因而特别需要进行大扶贫努力。

 二、“大扶贫”的内涵
相较于以往依靠政府投资扶持重点贫困村建设、生态移民搬迁等的小扶贫工作模式而言,

大扶贫即是以动员民营企业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板块开发、多元投入”的扶贫模式。

“大扶贫”的概念,不仅仅是指扶贫工作社会的广泛参与,还包括贫困的标准提高、扶贫的对象扩大、扶贫的内涵延伸、扶贫的手段丰富以及扶贫的功能提升。“ 大扶贫”更强调发展,强调扶贫的非收入内涵,兼顾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所需、教育、医疗等;扶贫开发,既使贫困地区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总体部署发展,又使贫困群众在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信、增长才干、增加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如何构建民族地区大扶贫格局

(一)目前我国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目前,我国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存在因为政策原因将部分扶贫对象排斥在精准扶贫识别机制之外、减贫政策制定过程中存在政策主体错位失位缺位、扶贫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特别是扶贫政策制定没有充分兼顾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原因的多维性等问题。

() 针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原因的多维性,提供尽可能多的脱贫方案

由于地理、文化等方面条件的限制,“ 投资少 , 见效快、一包药包治百病”的粗放式扶贫方式 ,在少数民族地区基本上不适用 。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的精准扶贫政策时 , 要考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原因的多维性、当地的传统观念、人文特点和风俗习惯, 保证与扶贫对象沟通与对话的平等性和畅通性, 了解其实际所需。切实考虑地区差异和扶贫对象的不同需要 , 提供尽可能多的致富信息和脱贫方案 ,公开精准扶贫政策决策、实施过程,提高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扶贫参与意识。减少“大水漫灌”针对整体的输血型扶贫 , 注重提高扶贫对象个体的造血能力。同时要实施有效的对精准扶贫政策和项目实施的事前调查、事中 监督和事后评估的力度 , 实时动态调整相关政策 。在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 , 要动员和团结当民族地区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比如当地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老 、 宗教领袖和精英望族 。要重视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以及教育方面的投入 ,通过扎实的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 , 推广普通话、推广汉字 ,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各民族间的了解, 开阔视野 ,激发脱贫致富的欲望 , 大力提高他们的人文素质、劳动技能和人力资本存量 。在此基础上 , 提高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认知能力和参与能力。

 



[1] 彭英美,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王国勇,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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