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会员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会员管理>>会员园地>>正文
 
我省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过程中的“逆城镇化”现象探析
2013-07-14 17:14   审核人:

盛英斌

(贵州省委宣传部研究室)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但在全国各地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有一种现象,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原农业户籍的人不愿意转为城镇户口,还有部分城镇户籍的人想转为农业户口,本文将其称之为“逆城镇化”现象。当前,这一现象在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东部沿海地区较为突出,在贵州省内一些大城市也已所表现。

一、关于本文“逆城镇化”一词的说明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几年前就开始出现“逆城镇化”现象。以浙江省为例,“农转非”数量从2004年的57.7万人降到去年的18.9万人,降幅达67%。有文章和媒体称:“不愿意进城落户,甚至把户口从城市反迁回农村的‘逆城镇化’现象已在中国东部出现”。但近年来,在中西部地区,一些城市并不发达、城镇化率并不高的地方也出现了农民不愿意进城落户,城镇居民想方设法把户口迁到农村的现象。

有文章将“逆城镇化”一词的含意表述为:一些城市人口因为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水资源紧缺、房价飙升等原因离开城市,将生产或生活地搬到远离城市的郊区和农村。本文认为,这种离开并没有改变其主体的社会经济身份,只是个人或部分人生活的空间离开了城市,不是“逆”,而是“离”。将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由城镇搬到农村,甚至还有助于政府推进城镇建设。本文所讨论的“逆城镇化”包括两层含意,一是指生活的地域已经城镇化,或已经具有转为城镇居民户籍条件的农业人口,不愿意将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现象。二是指城镇人口主动放弃原有的城镇户籍,申请转为农村户籍的现象。

二、“逆城镇化”的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一)城中村农民不愿转为城市居民户口。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周边的一些村落相继被划入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变为城中村,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农村户籍“农转非”了,但更多的城中村农民却不愿意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如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管元村是一个典型的失地城中村,目前该村村民却大多为农村户口。另外,贵阳市白云区黑石头村和程关村是“村改居”的试点,当地约有3000村民,全都表示了不愿转为城镇户口的想法。

据了解,村民不愿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1、享受不到支农惠农政策。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出台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例如: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家电下乡补贴、小额贷款、有线电视收费、电费等。另外,相关部门、社会各界还对新农村建设提供获资助了各种物资、资金,在村改居后,农民的身份变成了居民,将不再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2、社会保障的差异,以贵阳市花溪区为例,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只交20元,而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要交160元。

3、子女参军方面差异。城镇居民户口比农业户口参军的难度大,农村户口参军名额较多,而城镇居民户口参军名额少,学历要求上,农村户口仅需初中毕业即可,而城镇居民户口则要求高中以上文凭;

4、计划生育政策方面。根据我省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民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生育二孩,如果放弃生育二孩,还可享受国家的计生优惠政策或奖励;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满60周岁可享受奖励扶助,每人每年可领奖励扶助金600元。

6、殡葬管理问题。贵阳市周边村民提出,现有殡仪服务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死亡后,火化费用享受20%的优惠,并免费进入村级公益性公墓安葬,“村改居”后,居民只能进入经营性公墓,居民不愿承担上述费用。

7、干部待遇问题。例如,贵阳市花溪区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不分职务高低),每个居委会定补7人。村委会干部的补贴为支书、主任每人每月500元,文书每人每月450元,每个村委会定补3人。

(二)进城务工农民不愿转为城镇户口,甚至一些农民将其已转非的户口又转回农村。近期,在广东举行的“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转型与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专家介绍,根据近期针对农民工的大型调查显示,八成农民工不愿放弃承包地转为非农户口。这方面的原因较为复杂。

1、最关键的原因是依附着土地的农村户籍存在着潜在的经济利益,有时这种利益是巨大的。除获得宅基地、盖房子外,把户口放在农村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费,并每年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经营等收入中获得分红。

2、对城市没有归属感。大量农民工迁往城市,并常住城市就业、生活,但他们无法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政治权益等方面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甚至在工作上也同工不同酬,形成了“不完全城市化”或者“半城市化”状况。进城务工者长期处于收入低标准、生活低质量、保障低水平的底层状态,落了地却无法生根,发了芽而无法结果。

3、城市生活成本过高。如当下城市的高房价,子女入学贵、入学难等原因,也让他们不得不考虑回迁农村。

4、城市就业压力太大。目前的就业形势导致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在城市找不到工作,索性回到农村自主创业。

(三)一些城市居民想方设法将其居民户口转为农村户口。这在东部发达地区表现较为突出,但近年在西部省区,在我省也开始有表现:

1、一些地方在对农村的征地拆迁中,当地农民“被”拆出了百万富翁甚至是千万富翁,这导致一些城市居民在利益趋使下,想方设法将其户口变为农业户口,并以农业户口在农村购置土地,从而在今后的征地中获取利益。

2、另一个原因是,上世纪50年代以来就长期形成的,拥有城市户口而享有的多项城市福利已成为过去时。现在的市民户口,在剥离了粮油定额、副食补贴等等附加意义之后,只是表明一种身份,少有实际利益,对农民没有吸引力。相反,一些相关的政策、规定如较高的医疗保险缴费额等对他们来说还是一种负担。他们不愿为了一个虚无的身份而抛开实际的利益。

三、意见和建议

显然,在我省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较多的城中村农民不愿意转为城市户籍,已进城农民回迁和城镇居民想方设法“非转农”的“逆城镇化”现象,将不利于我省城镇化率的提升,也不利于扩大内需。如果城市居民“非转农”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城市化率的提升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出现停滞。对此,我们应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1、农村涉及征用土地补偿,应以实际征用土地的家庭为计算单位,不应以人口数计算,特别不能以征地补偿时的实际人口计算,否则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要坚持以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的人口数或承包的土地面积来分配征地补偿款。此项规定应当进入农村基层政府管理的有关条例,作为政府法令强制执行。

2、农村户籍与城镇户籍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参军资格等方面的差异应当逐步协调起来,这不仅是遏制“逆城镇化”现象的必要,也是整个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方向。

3、在涉及征地、计划生育管理、民政优抚、参军、助学补助等政策的制定、颁布实施时,应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听取相关部门,以及基层单位的意见,避免各部门政策法规内容上相互冲突。

4、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取消户口的城市和农村差别,让人口自由流动。在户籍改革的基础上,城市管理者还应该在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住房待遇、生活福利以及社会保障权益等等各方面切实建立健全覆盖这些城市新市民的制度体系,以使各种城市资源和福利均等地惠及每个城市居民。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贵州省社会学学会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梭石巷19号省社会科学院
电话:0851-5931565  邮编:550002